4006-01-9999
登录

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 > 备考 > 面试辅导 >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998)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998)

2009-02-12 00:00:0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在线

立即领取
专属客服答疑
在线模考
事业单位公众号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事业单位在线发布: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998),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09/0212/24725.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编辑:admin)
推荐活动
联系方式
华图事业单位企微客服

事业单位微信

考情备考答疑
获得免费备考资料
华图事业单位官方微博二维码

事业单位微博号

关注微博号
领取更多备考福利

图书推荐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