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2009-02-27 00:00:0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在线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事业单位在线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7),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五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09/0227/25324.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考试时间 | 缴费入口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报考指导 |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资格复审 | 面试公告 | 工资待遇 | |
实用备考 | |||||
每日直播 | 时政周播 | 领资料包 | 试题资料 | 备考指导 | |
图书购买 | 笔试课程 | 面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更多>>> |
事业单位微信
事业单位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