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福建厦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0年春季招聘750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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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除高层次人才岗位(详见附件一)直接由招聘单位按照简化程序面试外,其它岗位(详见附件二)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2、笔试时间:2010年4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须随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专业科目笔试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生应自带黑、蓝钢笔或黑、蓝圆珠笔,2B铅笔1支、塑料笔擦、垫板及小刀。
4、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在厦门卫生人才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在2010年4月4日10时后上网查询。
(二)面试
1、从应聘该岗位第一志愿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从应聘该岗位第二志愿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免笔试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5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应携带的材料以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事务公开栏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招聘单位不超过3人(含招聘单位面试主考官),其余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2、厦门生源和符合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应聘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为该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加分,并在面试前公布;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则面试成绩加10分。
3、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同岗位2个以上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一)从综合成绩上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合格的拟考核人选因故退出致使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上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进入考核的人员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致使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卫生信息网、厦门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二)取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有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的,且为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
厦门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0/0304/39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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