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登录

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 > 招考 > 考试快讯 > 福建 > 2010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人员公告

2010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人员公告

2010-05-03 15:22:1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石狮人才

立即领取
专属客服答疑
在线模考
事业单位公众号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石狮人才发布:2010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加快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决定公开招聘107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未被石狮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30及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合报考条件;

(七)报考人员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招考单位和职位

详见《201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补充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设点报名。

(2)报名地点:石狮市博士后工作站。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宋塘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石狮市龟湖公园对面)。

(3)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4)咨询电话:0595-88718084、88707372。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但须注明所报职位落选是否同意调剂及同意调剂的具体职位(每个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调剂职位,且只允许调剂至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职位;未明注是否同意调剂或未注明同意调剂的具体职位的,视为不同意调剂)。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①如实填写的《201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补充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②1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像片3张;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⑤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⑧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和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⑨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根据报考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认真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时间:5月27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点:石狮市卫生局(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20楼);

电话:0595-88707372、88718084。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笔试考核相结合两种方式择优聘用:

1、以下招聘职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1)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职位;

(2)卫生院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位。

2、其他招聘职位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考试内容

(一)面试内容(适用于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对象,职位类别“M”):

公共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医学伦理学。面试成绩满分100份,合格线60分。

(二)笔试内容(适用于采取笔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对象):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岗位(职位类别“A”)的考临床医学(占80%)+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

2、报考护理或助产专业岗位(职位类别“B”)的考护理(占80%)+护理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

3、报考其他岗位(职位类别“C”)的考医疗基础知识(占80%)+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具体职位代码: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时间:

(一)笔试: 5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未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石狮人才网或石狮政务网查询。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总分(笔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

(二)面试:5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总分(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总分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

(二)考核:

按1:1的比例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及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留校查看及以上违法违纪行为,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三)聘用: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及时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根据需要,档案商调函可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若1个月内(特殊情况须延长时限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无法将本人档案及时调到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将按考试成绩依序递补。

2、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人事网、石狮政务网上公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至少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八、其他事项

(一)在职人员聘用

在职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但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予配合办理调档手续的,聘用对象可通过辞职等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并提供人事档案,工龄按其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分事项

1、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愿不再生育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和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实施就学就业优惠政策的决定》(狮委[2009]9号)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

2、石狮户籍(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落户)或石狮生源加3分;

3、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考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招聘职位的户籍限制条件均以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落户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全日制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8718084、88707372)。

附:附件1:201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补充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xls

附件2:201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补充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招聘单位视频简介(请登陆www.shishi.gov.cn)

(1)福建省石狮市简介;

(2)石狮市医院简介;

(3)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

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0/0503/42876.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