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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15:17:2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郧县综合执法局2010公开招聘(选调)23名工作人员,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根据鄂政办发[2007]103号文件精神以及《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郧县2010第四次编委会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县综合执法局部分岗位所需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及范围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13名和“以钱养事”人员10名,共计23名。
(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3名。
公开选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1、全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人员;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的身体条件;
5、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6、单位同意。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0名。
①法律专业3名;
②会计专业2名;
③其他专业5名。
全额事业编制岗位报考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身体、心理健康,具有规定的身体条件;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10名。
①面向退役士官招聘5名;
②面向郧县公安协警招聘5名。
公开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1、退役士官条件:郧县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退役的郧县籍士官,年龄3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心理健康,具有规定的身体条件;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协警条件:郧县公安在岗协警,年龄3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心理健康,具有规定的身体条件;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选调)的方式
此次招聘(选调)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考核、培训,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选调)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5日,报名地点设在原人事局二楼大厅(电话:0719-7238942,联系人:陈春荣、赵鹏程)。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考费(按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招考名额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笔、面试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地点、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三日内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名额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优惠加分:在郧县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本地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分,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加2分,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选调)职数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临时抽签确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郧县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任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选名单报县招聘招考领导小组集体审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调动)及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郧县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际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学国任副组长,王玉林、肖安长、孙靖、张海军、费洪刚、郝天斌、汪芳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芳学任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7228998,县监察局0719-7228980)。
郧县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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