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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1-01-04 09:04:2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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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针对两类岗位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1、面试主要方式和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加即兴问答的方式;教辅岗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加即兴问答的方式。各类岗位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成绩均为100分。

1)专业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和即兴问答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和个性特征。试讲的内容为考生在笔试时编写的讲义内容,专业答辩是在试讲结束后面试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现场答辩,即兴问答就是面试考官在面试过程中就专业以外的问题随机提问要求考生当即作答。

2)教辅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和即兴问答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质。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在面试时现场公布,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现场答辩,即兴问答与专业教师相同。

2、面试成绩构成

专业教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35%+专业答辩成绩×35%+即兴问答成绩×30%

教辅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专业答辩成绩×35%+即兴问答成绩×30%

3、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统一按51比例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51的,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的,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本次招聘的岗位未达到以上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10322日在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上公布。

4、面试资格审查及缴费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应于2011032308302011032717:00前,向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07)提交以下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①《西南石油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

②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获取国外学位者,需有教育部学位认证证明;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西南石油大学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所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考务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暂定于20110328-2011年04月03日期间,最终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届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10407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六、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   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信息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特别提示:公示无异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9月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无异议者,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选,学校公招办通知其提交以下审批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通过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资格取消,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   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3032319(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032312(西南石油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2010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站网址:http://zp.swpu.edu.cn/

西南 石 油 大 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1/0104/66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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