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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中心招考公告

2013-12-11 16:21:0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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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政治条件、法律条件和身体条件。

  2.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信息化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拥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它技能条件。

  6.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不限制户口所在地、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它报名条件不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4日、15(周五、周六、周日),每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大楼西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该表应双面打印,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证明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聘用(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报名需要的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

  8.本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复印件)的清单。

  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至日期后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招聘质量,每个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若不足5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考试

  (一)笔试

  于2013年12月19日在质检总局网站信息(http://xxzx.aqsiq.gov.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专业考试机构命题。考试时间长度2小时30分钟。笔试成绩100分,权重为60%。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面试成绩100分,权重为40%。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质检总局网站上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本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事业单位初次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信息中心报到。逾时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燕平,赵赛楠

  电话:010-82262305,010-82262356

  电子邮件:xxzxrsc@aqsiq.gov.cn

  附件: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3/1211/830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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