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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5-02-06 17:04: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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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3年5月31日讯:为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队伍力量,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为确保市社保中心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档案馆基本情况

  天津市社保中心档案馆于2012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隶属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中心档案馆作为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示范基地,在档案馆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服务要求,实现了设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力求以一流的设备、先进的手段、科学的流程、精细的管理、贴心的服务,体现天津社保中心的经办能力和内涵文化。

  二、招聘原则

  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择优聘用。

  三、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社会保险档案事业;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天津市常住户口;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档案岗

  1.主要职责:从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加工、资料编研、个人权益核对、配合法律案件调查取证、外国人参保资料整理归集、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15人

  3.招聘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5月30至6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2013年6月8日至6月14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下载《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电子版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为主题发送至tjsirsc@sohu.com邮箱。

  2.资格初审与缴费(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到市社保中心档案馆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开考比例不低于1: 3,报考人数达不到1: 3比例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将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2013年6月28日,报考人员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原件审核(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至12:0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档案馆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时间为2013年7月6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八、录用

  1.体检(2013年7月)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中心指定的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中心将根据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2013年7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2013年7月)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报批与备案(2013年7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聘用(2013年7月)

  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030897

  附:

  1.《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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