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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2)

2015-05-12 15:46: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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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招聘单位在备注栏中注明了考试细则的以其考试细则为准。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提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单位在备注栏中注明了考试细则的以其考试细则为准。

    面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再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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