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5内蒙古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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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后,下一步将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现将文化厅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化厅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一)内蒙古图书馆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图书馆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内蒙古饭店对面)
联系人:王淑梅、张健
联系电话:0471-6293152
3、面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下午,13:30报到,14:00开始考试。
4、面试地点:内蒙古图书馆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二)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二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203号(内蒙古将军衙署北侧)
联系人:阿文
联系电话:0471-6900284
3、面试时间:2015年9月16日下午,14:00报到,14:30开始考试。
4、面试地点: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内蒙古群众艺术馆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群众艺术馆七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97号
联系人:武日霞
联系电话:0471—6968768、15049192142
3、面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下午,14:00报到,14:30开始考试。
4、面试地点:内蒙古群众艺术馆七楼会议室
(四)内蒙古展览馆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展览馆五楼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风路558号
联系人:吴春玫
联系电话:0471—4951415、4912621
3、面试时间:2015年10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4、面试地点:内蒙古展览馆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除上述材料外,报考内蒙古图书馆“资源加工”、“计算机管理”、“技术应用与开发”岗位的研究生,还须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应聘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九)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十)资格复审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驻文化厅纪检组:0471-6968470
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0471-6969430、6968139
自治区人社厅:0471-6944911
三、面试的有关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生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或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二)应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以上“一、文化厅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方式。各招聘单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即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或现场答辩成绩
(六)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七)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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