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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仁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题及答案

2016-04-06 17:21:4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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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安仁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题及答案

    刘某准备盗窃王某家的汽车,多次到王某家门外进行观察,打探王某家人的活动规律,一次刘某正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王某发现而被告发,则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即准备实行犯罪的工具,主要表现为: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工具、安装物品使之适应犯罪需要、借用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等。制造条件,是指除准备工具以外的一切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如调查犯罪场所与被害人行踪、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的到来、骗被害人前往犯罪场所等。《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刘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犯罪预备。因此,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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