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登录

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 >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 2017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4)

2017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4)

2017-04-18 10:58:5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立即领取
专属客服答疑
在线模考
事业单位公众号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7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廉洁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首页“公示公告”或“招考信息”。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2017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招政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63765137

    附件:点击下载
    1.渝中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诚信承诺书
    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5.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17年3月)
    6.渝中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测试大纲
    7.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以上是2017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的全部内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是你备考事业单位路上的不二选择!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0418/1560353.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