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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

2017-09-11 09:49:0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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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笔试、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由院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魏塘

    电子邮箱:xfzgk @126.com

    邮编:541002

    联系电话:0773—2234179

    联系人:李思亲

    点击下载>>>

    附件: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0911/1589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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