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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4)

2017-12-26 13:40: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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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其学历、学位、资质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杏花岭招考平台(www.xhlzkp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办理调动、派遣、改派(属改派的,须在改派期内)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6、聘用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空缺岗位聘任后,实行国家规定对应的岗位工资。

    十、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十一、咨询与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351-3382141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1-3382443

    咨询电话:0351-3187884    0351-3188311

    0351-3188100    0351-3189288

    监督、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17年山西省太原市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附件1:《杏花岭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1226/1614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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