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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3)

2018-01-12 08:56: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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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试相关信息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中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162,1590898682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998671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8/0112/1617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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