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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3人

2018-06-22 13:45:3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人社局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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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 7月5日。华图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及基层环保所等,负责实施区域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履行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资格条件 专业 备注
环境执法 (监测)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环境监测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保护、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学、生物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化学。 需夜间一线执法(监测),适合男性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 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四楼4105办公室(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B楼)。咨询电话:87525605,联系人:金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nbyz.gov.cn/)“人事招考-其他人员招考”栏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有关说明

    (一)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525412

    附件1: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8/0622/1645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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