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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11:11: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塔城地区政府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塔城地区政府网发布:2019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436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产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收取并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退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专业水平测试
1.需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详见《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专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查阅。
(六)体能测试
1.需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 体能测试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查阅。
(七)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5、6)。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在体检结果公示后7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时间及具体安排随体检结果公示一并公告。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各用人单位党组(党委)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填写《2019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7),并与个人档案同时报考察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专业、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考察人员请提前调取个人档案,以备考察)。
(九)公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公示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一)补录
具体补录事宜另行公告,详见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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