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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1:15:0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山西太原万柏林区乡(街)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在2020年1月1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1月13日17:00至1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15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月14日17:30前,前往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4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
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规定比例将相应的岗位名额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岗位名额与报考人员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合并方法见《附件1》。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8:00至18:00,在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可在原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如出具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未就业的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并按以下要求填报:
1、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19年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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