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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23人公告(2)

2020-06-29 17:26:5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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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报名的,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

1、面谈

面谈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面谈成绩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依次按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按学期算)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七、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予以调任。

(三)医院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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