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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18:25:4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仑之窗-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布。
2、防疫相关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于9月27日前下载申报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申领)或“甬行码”。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打印准考证时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通道,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身份。
(3)对体温测量超过 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道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截止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该岗位的审核合格人员可在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后24小时内通过书面委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传真至招聘办公室,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退回笔试考务费。
(六)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报考所需的其他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或成绩单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七)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八)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20年8月31日。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从事该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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