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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2)

2020-10-26 14:15:1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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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1908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发布。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综合考评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和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5-8667381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7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0/1026/2046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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