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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20:55:2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江苏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3)递补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报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4.面试。面试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的合成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30%。
(4)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招聘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年龄计算。18岁以上指2003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择业期规定。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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