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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4 13:56:0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武汉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武汉人事人才网发布:武汉人事局200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武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09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2008〕8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面试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考生确定
1、一般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免笔试人员(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须纳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其中报考非免笔试岗位且办理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占用该岗位的面试指标,招聘单位须在《面试安排登记表》(附表一)注明此情况。
3、如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内的考生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单位须在《面试安排登记表》注明此情况。
4、考生成绩由市人事局提供给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3月26日前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5、特殊情况需增加比例或达不到此比例的,须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市招聘办批准后实施。
(二)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从3月26日至3月31日,地点由主管部门指定。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2009年度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09年度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9年成教、自考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证明,办理复审资格确认;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聘用(劳务)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2、对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见附表2),对复审不合格者(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见附表3)。报考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复审结束后,主管部门填写《资格复审结果表》(见附表4)、《面试安排登记表》,4月2日前报市人事局招聘办备案,。
(三)面试题本
1、面试题本一般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命制,也可经市招聘办批准并指定相关人事考试机构命制。
2、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可在面试环节中酌情增加水平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及内容须在《面试安排登记表》(见附件1)注明。
3、面试题本的命制和保管必须采取严密措施,确保安全不泄露。
(四)面试考官组成
1、面试考官小组一般为7人,均要求持面试考官证上岗。
2、面试考官中,由市人事局委派或委托主管部门委派的考官和监督员比例不得低于50%。
3、主考官原则上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五)面试考场的设置
1、面试考场的设置应与面试形式、内容相适应。考场均应设立考官席、考生席、记时席、记分席、监督席。
2、考场与侯考室、已考考生与侯考考生隔离。
(六)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2、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签名确认,以隔位报分的形式,当场向考生公布。完成面试的考生在获知自己的面试成绩后,要迅即离开考场,不得滞留。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面试成绩单,公布全部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的比例折算,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资料记录
1、面试结束后,应在监督员监督下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并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封。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填写并整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结果表》(见附表5)、面试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试题题本、评分记录等面试原始资料,由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交市招聘办。
(八)纪律要求
1、考官、考生须准时到达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并交专人保管。
2、面试试题应在有考生、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封。禁止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3、考生不能介绍本人姓名及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价的其他信息。
4、面试考官要独立打分,不得交头接耳。
5、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6、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面试现场秩序。禁止考务工作人员擅自与考生交流面试内容,坚决杜绝除工作人员及巡视人员外的人员进入面试现场。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
2、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3、体检标准。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须在《面试安排登记表》注明采用何种标准,并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版明确公告。使用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另需注明其文件依据。
4、体检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见附表6)。
5、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三、考核
1、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到学校或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武汉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核表》(见附件7)考核人应由2—3人签署,并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公示
1、面试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版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5月上旬,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备案手续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见附表8)、《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9),5月底前办理新近人员备案聘用手续。
2、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面试、体检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报名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8号)规定,面试费50元/人次,由各区及有收费权限的主管部门收取,没有收费权限的主管部门可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面试费需专项全额用于面试工作。
2、已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相应的面试、体检费用。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短、环节多、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后劲和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必须认真对待、谨慎行事,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流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各单位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负责协调组织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确保2009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顺利、有序、平稳进行。
附表:
全部附件表格可在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人事工作公告中《2009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用表》下载。其中,《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武汉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核表》、《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可到法规处领取。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北华图2009年选调生、事业单位面试辅导课程表
课程辅导报名电话:027—59509088 87870401 63778376
详细课程信息请点击:http://www.htexam.com/Other/recruit/Hube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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