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宁波人事网发布:2010年上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考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全区共招考33名,详见《2010年上半年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4月30日止),身体健康。
3、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社会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宁波大市户籍(如要求为“2010应届生”是指宁波市生源2010届高校毕业生,其中要求为镇海户籍的是指镇海生源2010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户籍不限。
5、留学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区机关事务局接待岗位的考生,报名后须进行接待工作情景模拟测试,由考评小组进行评分,经评分前6名进入该岗位考试(评分不带入笔试、面试;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其他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岗位。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统一按岗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3、报名所需携带的材料:以下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报考者填写《镇海区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到镇海人事局网站www.zhrsrc.gov.cn下载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报考岗位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5、收费: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6、报名人数低于招考岗位1:3倍的比例,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岗位指标。
7、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满分为100分。部分岗位(《需求计划表》已注明)加考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综合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将在镇海区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单位招考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除以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按各单位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报区人事局同意。
(六)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录用办法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媒体宣传、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
区人事局咨询电话:86290194
举报电话:12388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0/0512/43528.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