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桐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0-05-28 10:17:3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桐庐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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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逐个依次递补。
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报到手续,不能在2010年8月2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八、报考的其他事项
1、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4、报名考务费。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报名考务费每门40元,本次考试为综合试卷,按一门缴费,即每人40元。
5、体检费和交通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按规定由考生个人承担;交通费由县人事局承担。
本公告由桐庐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4224003 64212801
桐庐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