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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08:46:0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黑龙江人保厅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黑龙江人保厅发布: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先后并入学院。2005年学院在江北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购置土地,进行扩建,2009年,四个校区整合完毕,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学院现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820万元,馆藏图书资料75多万册。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52个专业,专任教师437人,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174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良好,连续十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0%。学院是教育部、建设部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和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业,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地方财政支持的省级重点专业。
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高级职称,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内。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学院人事处负责将学校批准的人员计划下达到各用人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人保厅专门网站宣传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条件等。
2.报名受理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1月29日9:00-1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0年11月29日9:00-12月9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0年12月13日9:00-12月14日16:00
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楼1003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计划,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参加考核的人选。每个岗位原则上应确定3个以上参加考核人选。
3.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考核。考核评价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100分(面试30分,试讲70分)。每个用人单位的面试和试讲考核工作原则上集中进行,课程试讲原则上要求30分钟。面试和试讲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合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聘用意见。
4.复审、公示
(1)对拟聘人员,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6.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451-53622806(省纪检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申老师 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915599 8591571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25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0/1125/60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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