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2010-11-30 15:30:4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福建莆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答案及分析(部分),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1、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 2、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 3、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 4、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5、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 6、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7、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8、黎某,患有神经官能症。一日与其妻在饭馆饮酒时,因受其妻言语刺激,引起强烈愤怒,遂用刀刺杀其妻,致其妻当场死亡。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认为,黎某因患严重神经官能症,心神衰弱,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 】。 10、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象不能而导致的未遂。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不能因为甲发现乙是男人便不再继续强奸,就认定甲构成强奸中止,因为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原因所致。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未遂。判断犯罪既遂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即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行为的区别。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在上面已有论述,就不再过多说明。选项A是为了犯罪而勾结共犯的犯罪预备行为;选项B则只是犯意表示;选项C和D都是为了犯罪而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为性质认识错误。显然,甲主观上具有杀死乙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但只是犯罪未遂,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甲对丙的重伤,如果有过失,触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但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即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重伤罪之间构成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对甲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论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A、对象的认识错误
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D、行为误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根据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内容,事实认识错误可以分为对象认识错误、手段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等。误以人为兽加以杀伤的,显然属于对象的认识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区别。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由于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又故意实施了第二个行为,实际上第二个行为无法既遂。第二个行为是主体对客体认识的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第一个行为和第二个行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关系,因而认定为数罪。所以最后的正确选项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刑法中的故意和过失。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死亡,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A、黎某应负刑事责任
B、黎某是成年人,应负全部刑事责任
C、黎某不负刑事责任
D、应当责令他的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限制责任能力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本案中黎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适用此条规定,因此,选A。
A、绑架罪
B、劫持航空器罪
C、爆炸罪
D、走私毒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要侵害一定的客体,如果某种行为没有或者不可能侵害任何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揭示了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具体性质和种类,是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犯罪客体的社会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0/1130/61035.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考试时间 | 缴费入口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报考指导 |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资格复审 | 面试公告 | 工资待遇 | |
实用备考 | |||||
每日直播 | 时政周播 | 领资料包 | 试题资料 | 备考指导 | |
图书购买 | 笔试课程 | 面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更多>>> |
事业单位微信
事业单位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