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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14:46:0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厦门华图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厦门华图发布:龙岩上杭2013春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县机构编制部门的用编审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杭县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有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岗位表》(附件1)的“文化程度”栏中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下职位除另有要求外,身体条件要求相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七)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2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八)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2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认定为报考无效。各单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上杭县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干部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和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由本人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填写,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3、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4、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2、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五)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2月18日至22日向上杭县人事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后,将报考人员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的,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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