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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09:10:0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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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7月22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人发〔200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内蒙古财经大学关于上报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报告》(内财大校发〔2013〕99号)等文件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财经类本科院校。2012年3月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已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文、理、工协调发展,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300多人,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 和高校教师2个专业硕士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15个蒙汉双语授课专业,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9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6个科研教学辅助机构;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470人,其中专任教师98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441人,其中博士和在读博士教师22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名,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8名,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人选4名。
内蒙古财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国少数民族蒙汉兼通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报考教学、教辅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位人员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工勤技能岗位和医护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
报考教学、管理、教辅岗位人员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应为学术型硕士。
报考医护、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学历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且要具有岗位工作经历,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优先。
具有国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以上岗位。
7.户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正式退役的(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高校所在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及第(2)条中的③、④所提户籍条件的获得时间要为2013年7月17日前。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才能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服务期已满(2010年的“特岗教师”、2011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在2013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的和大学生士兵正式办理退役手续的,可以应聘;
(2)考核合格(报名时服务期未满的或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
(3)服务期满(退役)未超出3年;
(4)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行政或事业编制)的服务基层项目(退役)人员。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2014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1.网上报名要求:应聘者登录内蒙古财经大学主页(或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在人才引进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聘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指定选项中做出选择。应聘人员要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信息,报名系统将提示信息有误,不予提交操作。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待现场确认时提交。应聘者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9:00—7月23日18:00
报名网址:zp.imufe.edu.cn
3.咨询电话:0471—3661141 0471—3661271
联 系 人:吴超 冯超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yjbys.com
(二)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学校于7月19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3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审核栏中有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工作须于2013年7月26日18:00结束。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8:00前来学校(新校区行政楼四楼西侧报告厅)现场确认。在截止时间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8月1日个人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申请,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后,视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五、公共科目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其中:仅报考教学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只需参加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答题可选用蒙、汉一种文字,不得混用,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违纪处理,报考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者必须用蒙文答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新校区教学楼C座。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面试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面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的,以本次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效成绩的平均值做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网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试讲或面试)
(一)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务必于8月7日18:00前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六项目服务人员材料等,要求提供原件材料的同时再提供一份复印件材料。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被视为放弃报名。
1.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2.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上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已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试讲或面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与教育能力,教学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管理、教辅、医护、工勤岗位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学校统一成立专家测试组,统一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工作,专业测试(试讲或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蒙汉兼通岗位必须用汉语试讲。
1.报考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2.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15日。
3.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试讲)程序:应聘者自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题目,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6.对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本人专业测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平均成绩的方具有聘用资格。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8.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自治区人社厅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网上进行公布。
9.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我校组织进行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凡通过笔试、面试符合录取分数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在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申请,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1.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之后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增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3.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者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条款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财经大学监督电话:0471-3661236
内蒙古财经大学政策咨询电话: 0471-3661141
0471-366127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 编:010070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3年7月1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3/0723/668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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