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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14:14: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湖北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根据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昌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实际工作需要,市住建委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3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受宜昌市住建委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市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并进行竣工备案的机构。现有职工30人。
宜昌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鉴定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形式,属于自收自支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受宜昌市住建委委托,负责规范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预防拖欠工程款和人工工资,负责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和建筑行业劳动力市场日常管理的机构。现有职工17人。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建筑市场管理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2、道桥、市政、安装、工民建、土木工程、桥隧及工程管理等专业;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三年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住建委具体组织实施,分别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和宜昌建设网(http//www.ycj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4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宜昌市住建委五楼党员活动室(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咨询电话:0717-6446828,0717-6441344)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先将前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yczjwrsk@163.com报名,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由宜昌市住建委通知领取准考证,领证时再携带前述资料原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条件不符合者,不得领取准考证、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由宜昌市住建委负责,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4、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须经国家专门机构认证。
5、经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9月25日(8: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住建委415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应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面试工作由宜昌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住建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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