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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2 12:32:3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3年贵州贵阳花溪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考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其中管理人员 53名,专业技术人员24名。详见《贵阳市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报考要求“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从业资格”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截止2013年10月9日,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
7. 定向招聘“花溪区基层服务人员”的岗位,截止2013年10月9日,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新型社区聘用的临聘人员(需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8.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截止2013年10月9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
9.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9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 截止到2013年 10月9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4.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8: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8:00。
2. 2013年10月11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10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10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截止10月12日18:00,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8:00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于10月15日16∶00前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花溪区行政新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办理减免确认手续。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进行公布。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和面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效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以内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决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含:“花溪区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交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员性质、工作起止时间、截止目前是否仍在岗等信息。)
报考“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须提供服务地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须提供区、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在招聘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3年11月10日前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十一、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且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作为最终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另行通知。
十二、考核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 截止到2013年 10月9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4.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按照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自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定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定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面试等内容)都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根据《花溪区人事调配规定》:通过公开招考(聘)或区外调入(引进)的须在本区服务3年(含3年)以上,如区委、区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例:花党发〔2011〕7号文件规定“计生干部必须在辖区内工作5年以上才能调离计生岗位”。同时,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需在本系统服务满5年才能进行系统外调配。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咨询电话:0851-8231707
报考监督电话:0851-3851087
附件:花溪区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3年9月30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3/1012/748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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