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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辩证唯物主义

2013-11-21 19:52:5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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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辩证唯物主义】:

  一、物质和意识

  (一)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集中体现在列宁关于“物质”的经典定义中:“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列宁是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的角度给物质下定义的,其基本思想包括: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为我们的意识所反映。

  列宁的物质定义,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同怀疑感觉经验之外的客观实在、否认客观事物可知性的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二)物质的存在形式

  1.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运动包含了宇宙中各种各样的变化,从简单的位置移动到人的思维活动都是运动的具体形式。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同样不可想象的。

  2.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

  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每一种基本运动形式又可划分为许多具体的运动形式。随着实践与科学的发展,人们将发现更多的新的物质运动形式。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3.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

  物质世界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中,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就是静止。静止主要是指:事物的空间位置相对不变,事物处于量变阶段,保持质的稳定性,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则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统一的,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在坚持事物绝对运动的前提下,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有重要意义:第一,相对静止是衡量物质运动的尺度;第二,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第三,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认识和改造不同的事物。

  4.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1)时间和空间的含义及其特性。

  ①时间的含义及特性。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所谓持续性,是指任何一个物体的运动都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时间的特性是一维性。时间的一维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对于时间的量度只需要一个数量。任何一个时刻,都可以用一个数量完全地把它量度出来、表示出来。第二,时间只有一个方向,具有不可逆性,时间总是沿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方向前进的,只进不退,有去无回。

  ②空间的含义及特性。

  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或伸张性,是指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任何一个物体都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并且它同周围物体也总是存在着前后、左右和上下的关系。

  (2)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不可分离。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无法存在的。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时间是以物质在空间中的运动来度量和认识的,离开物质在空间中的运动,它就成为无法捉摸、神秘莫测的东西。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1.社会的物质性表现。

  (1)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2)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3)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2.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理论的基石,同时也为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提供了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原理的内容包括:

  (1)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具体物质形态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而物质形态的差异性、多样性又以它们的客观实在性为基础。

  (四)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的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本性,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随意创造和消灭客观事物的联系。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联系无处不在;其二,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3.联系的多样性。

  不同的物质运动领域,不同的具体事物之间有不同的联系,而事物在不同的条件下又有不同的联系,联系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而联系具有多样性。

  真题解析

  (单项选择题)“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这首西方流传的民谣说明的哲学原理是()。

  A.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B. 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

  C. 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D.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答案】 C

  【解析】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整体与部分是相互联系的,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钉子与蹄铁、蹄铁与战马等这些对应的事物之间体现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反映了部分的变化对整体功能的影响。而丢失了一个钉子引发了一连串的变化,最后导致“亡了一个帝国”则反映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比较四个选项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五)意识的起源与本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经历了四个决定性环节(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意识的产生)。意识也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劳动在意识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2.意识的本质。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产生意识的器官。人脑之所以产生意识,同人脑高度发达的组织状况和复杂的结构有关。

  第一,人脑的重量大,脑与身体的比重也大;

  第二,脑细胞的高度分化和严密的脑组织;

  第三,人脑是通过内在的生理机制来进行意识活动的。

  意识活动同人脑的生理过程是分不开的,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产物。

  (2)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①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只有同外界打交道,使人的大脑同外界发生联系,经过加工制作,才会形成关于它们的意识。所以,人脑是意识的客观物质基础,而外界才是意识的源泉。不论是正确的思想,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对外部世界某种形式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或歪曲的反映。”

  ②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人们把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分析和综合,从个别事物中抽出一般属性加以概括,经过主观能动加工过的关于客观世界的形象、本质和关系等。

  (六)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与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为:

  第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征之一。

  第二,意识活动是一个能动创造性过程。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由感性认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从现象逐步深入到本质和规律。意识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还能够追溯过去,预测未来。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能动地反映现实,更重要的在于能动地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转化为现实。

  第三,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识的能动性突出地表现在它能够把实际中形成的正确思想和理论作为指导,通过实践去改造世界。在整个改造过程中,是以人的全部力量和能力为手段的,人们动员了自己的全部意志和信念情感等精神因素,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去努力奋斗。

  第四,意识对人体生理机能活动的控制

  (七)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对意识具有决定作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还突出地表现在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1.质和量的对立统一。

  事物的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直接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质是区分事物、划分事物界限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事物的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在对事物的认识中,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认识量是深化、是精确化。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结构、性质状态的性质,叫做定性研究;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计算和测定是定量研究。定性是定量的基础,确定事物“是什么”,才能把它从千差万别的事物中区别开来;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马克思曾经指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地步。这是对认识和把握事物量的重要性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概括。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就是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基本原则。

  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事物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适度”的原则,不能主观随意地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也就是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把握“界限”。“过度”和“不及”都是没有掌握好度的表现。俗话说,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2.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凝固不变的。事物总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交替,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的。因此,首先有必要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即质变和量变。

  (1)量变与质变的内涵。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2)量变与质变是对立统一的。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向前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四,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真题点睛

  (单项选择题)温家宝谈到有关国家宏观调控问题时说:“行百里者半九十,绝不能半途而废,当然我们将更加注重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注重采用经济机制的调节和经济手段的调节。”“行百里者半九十,绝不能半途而废”体现的哲理是()。

  A. 事物都是向前发展的B. 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质变

  C. 矛盾具有特殊性D.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答案】 B

  【解析】 “行百里者半九十”,意思是行百里路,走了九十里,也只是走了一半,这时量变尚未引起质变;只有再走完剩下的十里,才能真正实现“行百里”,即“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质变”,故正确答案为B。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和否定的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一事物为其自身而不是他事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他事物的方面。

  肯定和否定既对立又统一。一方面,肯定包含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另一方面,否定包含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

  辩证的否定是由事物的内在矛盾引起的,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质变,没有否定,旧事物不会灭亡,新事物不会产生;辩证的否定又是联系的环节,它在否定旧事物时保留了其中合理的积极的东西,其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因而它是新事物和旧事物联系的重要环节。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展开的必然结果。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经过两次否定,即由肯定到否定,又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展现出三个阶段:第一,肯定阶段;第二,否定阶段;第三,否定之否定阶段。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发展的辩证形式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形上升。从发展的总方向上看,事物的发展总是前进上升的,辩证的否定不断推动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发展的道路上看,事物的发展总是迂回曲折的,事物的周期性与回复性联结在一起。总体来看,事物发展是前进和曲折的统一,是上升和回复的统一。

  (三)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1.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括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矛盾的同一性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使矛盾双方联为一体,提供矛盾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发展;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从而规定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或方向。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真题链接】 2011年,关于“遇到跌倒老人扶不扶”的话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中国卫生部还出台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从技术层面提供“如何扶”的专业知识。但是很多公众主要从道德层面讨论“应该不应该扶”,从法律层面讨论“扶起后如果受到诬陷能否有足够的法律保障”。许多人表示,老人跌倒后不去扶的行为并不仅仅意味着道德水平的下降,可能还反映出法制对道德行为的支撑力度不够。该材料反映了()。

  A. 基于视角不同,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

  B. 结果与原因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多元的,呈现出复杂性

  C. 外因和内因同等重要

  D. 外因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重要条件

  【答案】 ABD

  【解析】 题干中关于“遇到跌倒老人扶不扶”的话题成为讨论焦点,许多人观点不同,说明了对于同一事物,由于视角不同认识会有所不同,A项正确。对于“扶不扶”问题由于原因多种,导致结果也不确定,说明结果与原因之间关系多元且复杂,B项正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因此C项所言外因和内因同等重要是错误的,D项正确。故本题选ABD。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侧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首先,二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一般不等于个性、个别,绝对不同于相对;其次,二者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再次,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次要矛盾,解决好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也就比较容易解决;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也有影响,次要矛盾处理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

  在每一种矛盾中,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平衡的,也有主次之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事物的性质也就不同。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一旦主次方面发生了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一)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2.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指导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

  第二,正确地把握因果关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第三,正确地把握因果关系,能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

  (二)内容和形式

  1.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和矛盾以及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的范畴。

  2.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三)本质和现象

  1.本质和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范畴。

  2.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现象表示本质,本质表示现象,二者存在原则的界限,不能混同。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

  第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

  第三,现象丰富、具体,本质则单纯、深刻。

  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第一,现象不能脱离本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总是反映着一定的本质,没有不表现现象的本质,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不依赖于本质的现象、脱离本质的纯粹现象是不存在的。即使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表现。

  第二,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或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脱离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是不存在的。

  由上述可见,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和不通过现象表现的本质,都是不存在的。割裂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就会犯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错误。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一对范畴。

  2.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表现在: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也不再是可能性。可能作为事物潜在的趋势,它着眼于“未来”,预示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现实作为现存的客观实际,它着眼于“现在”,标志事物的现状。它们有质的区别,决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区别要求我们一切工作从现实出发,而不能从可能出发。况且,只有深刻地把握了现实,才能正确地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性,以科学的预见来指导自己进一步的活动。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表现在:

  第一,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之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性;现实性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同时孕育着新的可能性。现实不是凭空出现的,可能之所以为可能,不仅由于它存在于现实之中,而且也因其以某种现实为依据。总之,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能性产生于现实,并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客观现实的发展是不断产生可能,可能又不断转化为现实的过程。一个新事物产生以前,它是孕育在现实事物之中的一种发展趋向,是处于萌芽状态的现实性,随着事物的发展,新的方面战胜了旧的方面,它便由萌芽状态的潜在的现实性转化为直接的现实性。新的现实又包含着新的矛盾,孕育着新的可能,当可能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又转化为现实。这种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转化,循环往复、川流不息,促使事物永无止境地向前发展。

  (五)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与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是因果联系的进一步深化。

  2.必然性与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对于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则产生于事物发展中非根本的、次要的以及外在的矛盾;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必然性代表着事物发展的趋势,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则只对事物发展起着促进和延缓的作用;必然性是比较确定的、持久的,而偶然性则是不确定的、暂时的。二者所表现出来的两种对立趋势,界限是确定的。

  (2)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表现在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第一,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必然性不是孤立创造的,它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所以,任何一个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都是通过许多偶然形式实现的,不通过偶然性而表现出来的纯粹必然性是不存在的。

  第二,偶然性体现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地、绝对地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

  四、实践、认识和真理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为了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

  1.实践的含义及要素。

  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物质活动,这也是实践的本质。所以,实践既是人的活动,又是物质性活动。前者体现了主体性原则,后者体现了客观性原则。实践的要素包括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和实践的手段。

  实践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实践的客体是指进入实践领域、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

  实践的手段则是指实践主体和客体现实地联结起来的各种工具系统及其操作、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2.实践的特征和基本形式。

  (1)实践的特征。

  第一,客观现实性。

  第二,自觉能动性。

  第三,社会历史性。

  (2)实践的形式。

  生产的实践;处理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

  (二)认识的结构与本质

  人的认识活动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认识工具。

  1.认识主体及其特点。

  所谓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认识活动的人。它有三个特点:

  第一,认识主体必须以实践主体为基础。

  第二,认识结构和精神素质是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只有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认识活动的主体才是认识主体。

  第三,信息联系的范围和信息交流的能力,是认识主体社会性的突出体现。

  2.认识客体及其特点。

  所谓认识客体,是指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客体按照它自身的性质不同,可区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认识客体也有三个特点:

  第一,认识客体以实践客体为基础。实践的水平和范围决定着认识的水平和范围。

  第二,在认识活动中接受主体的观念改造,是认识客体的本质特点。

  第三,可知性和不可穷尽性是认识客体历史性的客观依据。就可能性来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成为认识的客体,都能够为人所认识;而就现实性来说,进入人的认识活动的客体又总是历史的、有限的,主体对它的认识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是一个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3.认识中介。

  认识中介是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联系和沟通起来的中介系统。

  认识中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物质中介。它包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具,也包括作为感官延伸的感知工具和作为大脑延伸的思维工具,如各种观测和实验仪器、计算器和计算机及其网络等。二是观念中介。包括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感知形式和思维框架,如社会通行的时空观念、范畴体系、逻辑规则和思维方式等。三是语言中介。包括自然语言系统和人工语言系统,前者诸如各个民族的民族语言、生活中的日常语言等,后者诸如各种计算机语言以及为达到特定目的而人为创造的人工语言。

  认识活动是一个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主体是首要的能动的;认识客体是客观制约性要素;而认识工具则是二者的中介,是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发展的客观标志,体现着不同时代人们认识活动的不同方式。

  4.认识的本质。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表现在:认识活动是一种主体与客体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认识是摹写、选择、建构和创造的统一。

  (三)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1.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整个人类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一,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第二,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第三,从人类知识的根源来看,人们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出真知。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一,实践的发展不断给认识提供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在探索和解决新课题中向前发展;第二,实践不断给人提供大量的有关的经验材料;第三,实践的发展为认识提供了日益完备的物质条件;第四,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着认识主体的进化和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对实践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集中地表现为它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由于认识的性质不同,它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认识可以使人掌握客观规律以指导人的活动;第二,认识可以使人的实践具有计划性;第三,认识可以调节人的生活行为;第四,认识可以使经验上升为理论;可以使人实现对自己的认识。相反,错误的认识对实践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它妨碍人们去积极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若把错误认识变为行动,就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实践决定认识和认识指导实践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主体总是在实践中认识,又在认识指导下实践。离开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又总是包含着认识。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接受检验的过程,同时就是它指导实践、发挥认识功能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内在根据。

  真题点睛

  (单项选择题)认识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

  A.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B.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共同作用

  C. 社会实践的需要D. 人们追求知识的强烈欲望

  【答案】 C

  【解析】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实践不仅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人的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它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四)认识发展过程的两次飞跃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感性认识的局限性是只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而认识的任务却要求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这是认识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有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

  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割裂开来,在哲学史上表现为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片面强调理性认识的可靠性,而认为感性认识是靠不住的;经验论则片面强调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而认为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是否可靠,能否转化为现实,理性认识本身无法回答。这是认识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其次,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

  再次,要把理论的正确性和现实的可行性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途径。

  最后,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在认识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从客观方面看,事物的各个侧面及其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从主观方面看,人的认识能力有一个提高的过程。人的认识受实践范围、立场、观点、方法、思维能力、工作经验和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认识发展的无限性是指对于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这种认识的无限发展过程,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在实质上是前进上升。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认识从实践中来,主要是从群众的实践中来;认识回到实践中去,也主要是回到群众的实践中去。辩证法的“个别—一般—个别”、认识论的“实践—认识—实践”、群众路线的“群众—领导—群众”,这三个公式是一致的。

  (五)人类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

  认识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是辩证统一的。在认识运动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实现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人们从一次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是有限的,要想认识一个复杂事物,必须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同时,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发展过程之中,这就决定了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和总规律。

  认识的辩证法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

  (六)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1.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不仅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在认识论上也是根本对立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是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

  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在认识论上,存在着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根本对立。这是由于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不同回答而产生的。

  可知论肯定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主张世界是可知的,人类能够正确认识外部世界。在哲学史上,大多数哲学家,包括唯物主义和一些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主张可知论。

  不可知论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完全认识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科学的认识论。它不仅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同唯心主义的可知论根本不同,也同旧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有本质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的重要作用。恩格斯说“对不可知论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

  3.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反对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可知论,但它们有原则上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出认识是一个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

  (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中国共产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个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是关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八)认识的真理性

  1.真理和谬误。

  (1)谬误的含义。

  谬误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反映。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矛盾的存在、客观事物的错综复杂和种种条件的限制,可能使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不一致,因此,任何个人、阶级和集团都难以完全避免错误。

  (2)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它们是对立统一的。

  对立表现在: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真理的正确反映。谬误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它同真理有着原则的区别,二者的对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

  统一表现在:一是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二是真理与谬误相互转化。一方面,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适用的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一范围和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真理是不断发展的,真理停止不前就会变成谬误。另一方面,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向真理转化。谬误之所以发生,往往是由于它超出了真理存在的条件,因此,只要再回到它原来的适用范围,谬误就会转化为真理。

  2.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是真实的道理。

  真理是客观的,因为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并且可以通过客观的标准——社会实践来检验。由于真理的客观性,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在真理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就必须在真理问题上批判主观真理论。多元真理论、实用主义真理观在真理问题上都是主观真理论。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①真理的绝对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发展过程中本性的不变性。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符合或正确的认识,它同谬误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在真理的发展过程中,当新的真理代替了旧的真理时,不能因为真理的发展就把旧的真理看作是谬误。主观和客观的符合这个本性不会因为真理的发展而改变,这就是真理的绝对性或不变性。二是指真理内容的完全正确性。对客观世界完全正确的认识是人类认识的最终奋斗目标,人类认识的任务就是要通过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人类认识的至上性和客观世界的可知性,也说明了人类能够趋近绝对真理。

  ②真理的相对性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发展过程中内容的可变性。真理的内容是具体的,是一定条件下特定的主体对特定的对象的正确认识,真理的发展意味着这些条件、主体和客体的改变,从而真理的具体内容也必然会发生变化。二是指真理发展过程中内容的不完全正确性。在真理发展过程中,原有的真理在反映客观世界的广度和深度方面的历史局限性才能显露出来,从而表明这些真理内容的正确性是不完全的、近似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③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相互依存和渗透,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通过相对真理来实现;无数个相对真理构成了绝对真理,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人类的认识过程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

  ④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观上的辩证法。用真理观上的辩证法看待马克思主义真理,科学的态度应当是既坚持又发展。马克思主义真理具有绝对性,我们必须坚持它,马克思主义真理又是相对的,我们应当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哲学发展史上,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在马克思主义以前从未得到过正确的解决。唯心主义否认真理的客观性,认为真理是纯粹主观的东西,因而认为真理的标准是主观的。旧唯物主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但由于它们不理解实践的科学含义和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因此不可能彻底地解决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正确地解决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

  实践之所以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真理的本性就在于它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认识没有直接现实性,自身不能证明自身。客观实际本身不能回答主观认识是否同自身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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