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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16:46:1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招考1名普通雇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或目前正聘在雇员岗位上;
(五)符合招考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3楼1322室。咨询电话:28929266。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或雇员聘用合同;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6.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4.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核由区发改局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onggang.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发改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1月30日。
(二)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1月26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3/1127/813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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