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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招考法律服务人员公告

2013-12-19 18:20:3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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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实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荔湾区司法局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法律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述

  荔湾区“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值班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本科以上学历;

  4、熟悉普通话、粤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40岁以下;

  6、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8、有基层工作经验或者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1楼法律援助接待大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交《荔湾区司法局招聘法律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③交身份证复印件;④交学历证书复印件。⑤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面试。

  (二)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面试具体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务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由荔湾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研究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荔湾区司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由荔湾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与管理

  法律服务人员工作地点在荔湾区法律援助接待大厅(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1楼)。

  法律援助人员工作待遇为: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转正后5000元/月(包括七险一金、节日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荔湾区法律援助处81632967、81632966。

  监督举报电话:荔湾区司法局监察室81632926。

  点击进入:荔湾区司法局招聘法律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荔湾区司法局

  2013年12月1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3/1219/84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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