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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兴义市事业单位招聘408人

2015-04-28 17:34: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贵州兴义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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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实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我市乡镇事业单位缺员比较严重的实际,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2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兴义市2015年事业单位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增人员40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授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408名。其中:兴义市人才培训中心20人,乡镇事业站所102人,市直部门46人,兴义市教育局240人(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40人、幼儿教师160人。


    详见《兴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兴义市殡葬管理局火化工职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报考兴义市教育局幼儿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

    2、兴义市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的人员。

    3、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及以上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

    5、兴义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6、现驻兴义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 (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学科(专业)标注为“其他”的,依据考生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对应报考。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兴义市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必须任职满1届以上,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②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③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⑦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⑧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⑨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⑩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人数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当天报名结束后的报名人数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xyrsj.gov.cn/)和现场进行公示。

    报考兴义市新闻中心职位的,先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再统一进行笔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9日-13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

    报名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报考兴义市人才培训中心职位的还须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还须持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②兴义市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的人员报考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③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兴义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市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④现驻兴义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部队所在地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2015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招聘入围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2015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报名时需填写兴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取得报考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招聘入围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兴义市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5月27日至28日到报名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领取。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市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市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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