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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68人

2015-07-31 17:16:5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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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68人。报名时间:8月12日至1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缴费截止时间:8月17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4日-29日;笔试时间:公共科目:8月29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2015年8月29日下午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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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平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平昌县2015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发现未在报名前取得有关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5日22: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填报信息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5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资格初审。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反馈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4、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8月17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办理免收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大类请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进行比照),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岗位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8月19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5年8月2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5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2015年8月29日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二是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决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岗位表》中的相关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考生之家网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9月11日登陆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之家网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8月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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