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6人(第一次)(2)
2015-09-14 17:24:0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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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9日09:00时至2015年10月12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5年10月9日09:00时至2015年10月13日17:0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6日09:00时至10月24日0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紧缺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招聘工作进度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开考比例,届时另外公告。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残疾人事业相关法规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09:00—11:30时。
3、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面试对象则为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的情况,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函。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38491421、020-38492425
监督投诉电话:020-38491778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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