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38人(3)
2015-09-24 16:21:0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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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0月11日(周日)9:00-14:00
2、报名办法:10月11日当天在宁波市第十七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①市李惠利医院本部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市李惠利医院东部人事科邮箱:260070804@qq.com,联系电话:0574—55836140,联系人:李薇薇老师。
②市第一医院人事科邮箱:dy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304032,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邮箱:Sy2y@163.com;联系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④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⑤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guying0216@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袁玲老师。
⑥市康宁医院人事科邮箱:631820158@qq.com;联系电话:0574—86690956,联系人:王建国老师、张丽娜老师。
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邮箱:zg@nbcdc.org.cn;联系电话:0574—87680151,联系人:苏娟老师。
⑧市中心血站邮箱:cfnb12@sina.com;联系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陈枫老师。
⑨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办公室邮箱(宁波市戒毒研究中心):2361436154@qq.com;联系电话:0574—87244249,联系人:周晓黎老师。
⑩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办公室邮箱:nbpathcent@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或李丕吕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4、本次招聘行政、财务、信息、营养膳食、设备维修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认定其他临床、医技(护理)、检验、疾病控制、实验室和临床(体检)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此类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与实践能力测试”相给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其中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
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与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与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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