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社会主义学院事业单位招聘2人(2)
2015-09-28 14:52:0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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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0月20日至21日,按电话通知要求,应聘人员到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郑州市经三路73号)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试讲通知单,以及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的试讲题目,应聘者就拟定的试讲题目进行试讲准备。
(四)组织应聘人员试讲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通过试讲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组织试讲。10月27日至28日,参加试讲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试讲通知单进行资格确认和试讲。试讲人用自制课件,围绕试讲题目进行试讲,每位试讲人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
试讲分值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省委统战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需回避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初步意见,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委统战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机构与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部长办公会议领导下进行,成立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管,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371-61770956,65727862(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0371-65902367(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371-65902325(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机关党委)
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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