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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考试公告(52人)

2015-11-24 15:34:1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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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9日讯: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 (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市群众艺术馆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代码E03)需现场报名,目测长相气质、量身高、测体重,现场报名时间:1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报名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2、初审、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通过初审或需退回补充材料考生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招聘单位删除报考信息后重新报考,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单位联系人。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24: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交费后状态显示为确认,交费即为成功。未按时交费视为自动放弃,交费后未确认者视为交费不成功。报名完成考生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3、改报。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并交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2015年11月14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11月16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11月1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笔试、面试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5/1124/137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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