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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11:02:4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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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有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经过专业技能考核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考核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主要范围。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核成绩公布。参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加试按加试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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