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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11:26: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6年广东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6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④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①-⑤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etdd.gov.cn)公布。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etdd.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2118106。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有效查询凭证,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生除外),或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认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查询凭证或鉴定证明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etd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上报区组织人事局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的,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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