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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4:31:1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发布:2016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事业单位招聘234人公告(第一批),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华图教育事业单位招考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事业单位招聘234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2-14日;笔试时间:5月21日。事业单位招考频道是您报考事业单位路上的得力助手,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前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技巧、专业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课程。
2016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事业单位招聘234人
为加强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解决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六枝特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六枝特区实际,特制定《六枝特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枝特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枝特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的转业士官;部队驻地在六枝特区的随军家属;在六枝特区任职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以上人员统称为“专项招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六枝特区任职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人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2016年4月12日累计服务满两年方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6年4月12日期满一届方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方可报考;在六枝特区任职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截止2016年4月12日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方可报考。
6.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12日。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4月12日,在职在编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含2015年新招录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4月1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受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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