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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宁波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2)

2017-07-31 14:00:0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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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7年8月17日后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市民政局网站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市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民政局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32

    附件1: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附件2: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0731/158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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