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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08:48:1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青海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年青海省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考生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1.进行考察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在9月26日前开具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9月26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优惠加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三)户籍、年龄及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本县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本州、本县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在青海省(黄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及汉族子女加分年限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26日。
(四)学历和专业认定。一是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二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在10月28日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中专学历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由考生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验;三是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核仅递补一次。
(六)基层服务年限。县乡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招聘岗位,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必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七)其他。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了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附件:2017年度黄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联系电话: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3-8721698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8722188
>>>>>>2017年青海省黄南州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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