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3)
2017-10-23 16:38:4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2017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项
1.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2.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3.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1023/1598546.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编辑:l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