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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13:38:1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中国民主建国会广州市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限定时间内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当招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用人单位限定时间内提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决定。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市直机关新补充后勤服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同时具备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为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限制的,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
(四)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由民建广州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371595
监督电话:020-87398630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7/1121/1607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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