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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11:05:3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17:00止。华图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爱岗敬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 年 7月至2000年 7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 7月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须知事项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未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在南通市人社局网(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8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打包发送到报考岗位相应邮箱:rgsrsjsgk@126.com(岗位代码01-05)、rgscsglj@163.com (岗位代码06-12)。邮件主题为:2018夏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如皋市人社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8年7月10日(8∶30~11∶30,14∶00~17∶00),应聘人员须携带上述电子邮箱报名时要求的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7楼会议室。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8年7月12日14:30-17:00;改报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7楼会议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13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分别领取《面试通知书》(岗位代码01-03)、《准考证》(岗位代码04-12),并缴报名费100元/人。
四、考试办法
由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
(一)岗位(代码01-03)只进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专题试讲+学术评价”模式。专题试讲内容为运用本专业相关知识,判断、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学术评价依据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论文,此后提供的论文不作为学术评价依据。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专题试讲、学术评价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题试讲合格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学术评价成绩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题试讲占60%、学术评价占40%的比例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下同),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岗位(04-12代码)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基本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如皋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为01-03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代码为04-12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代码01-03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4-1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在岗位代码06-12上的人员,在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派驻的镇(区、街道)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岗位代码01-03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4-1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0513-87650432;
监督举报:0513-87658033;135847469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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