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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11:24:5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2018广西省河池市巴马镇生态护林员招聘3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018广西省河池市巴马镇生态护林员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12月7日。华图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8广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20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实现“聘用一人护林,带动一户脱贫”目标,加快我镇脱贫攻坚步伐,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以“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求指导全镇生态保护人员工作。
二、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一)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选聘对象为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以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家庭贫困程度较深,增收困难的2018年或来年预脱贫贫困户的贫困人口为重点进行选聘。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巴马镇公益林区域归属地涉及的村为重点相对集中安排。
(三)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三、生态护林员规模
全镇分配生态护林员30名(详见附件1),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共30万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巴马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盛昌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少将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楚云 巴马财政所所长
陆建英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苏幸燕 巴马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尚文 巴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马 健 巴廖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明康 设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甫国 练乡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 全 盘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 斌 法福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忠合 坡腾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仕标 巴定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录尚 龙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 雄 赐福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覃茂机 那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永拔 元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黄大金 介莫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陆建英同志兼任,负责管理日常事务。
五、主要任务
(一)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8年选聘护林员30名,镇政府负责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护林员管护区域原则上主要为村内森林资源,镇林业工作站划定护林员管护范围。
(二)业务培训安排
经批准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每年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的上岗、业务、安全生产等培训,所需经费由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县财政申报统筹安排解决。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
生态护林员实行进退动态管理机制,由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护林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等工作。管护年度终了,对年度管护不合格或经上级验收认定脱贫且有其他持续稳定收入来源的,可不再续聘。对聘用后自愿退出,或聘用期间出现不符合生态护林员应具备条件要求,以及不胜任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劳务协议内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镇政府应当解除劳务协议,并对空缺岗位及时按照选聘条件要求进行补选。
六、生态护林员选聘
(一)基本具备条件
1.巴马镇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二)优先选聘情况
1.已列入选聘当年即2018年或次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的贫困人口。
2.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的家庭。
3.家庭贫困程度较深,增收困难的家庭,少数民族家庭、退伍军人家庭或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口。
4.户籍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贫困户家庭。
5.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优待的家庭。
(三)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对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
2.对管护区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放牧、乱征滥占等破坏森林(湿地、沙化土地)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报告。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并对轻微火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报告。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7.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四)选聘程序。
1.公告(2018年11月30日—12月4日)。镇人民政府在各村民委公告、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时间5天。同时利用镇人民政府QQ、微信群、各村脱贫攻坚群等发布选聘公告,通过帮扶联系人贯彻传达到各自帮扶联系户。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具体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
(6)监督机关和投诉电话。
(7)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2018年11月30日—12月7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向村两委申报。经村两委及驻、包村工作组初审后提交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建档立卡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审核(2018年11月30日—12月7日)。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村两委及驻、包村工作组及镇林业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评分(2018年11月30日—12月7日)。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评分由村两委及驻、包村工作队及镇林业站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按照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
5.评定(12月8日—13日)。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考察结果,组织所辖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6.公示(12月14日—20日)。镇人民政府对评定结果和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镇政府与拟聘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上报县级林业、扶贫部门备案存档。
对已报名但未获聘用的或已聘用但核实身份有误而解聘的,镇政府负责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七、生态护林员待遇
(一)待遇。生态护林员1-11月每人每月管护费830元,12月每人每月管护费870元,年管护费总计10000元,。
(二)发放方式。管护资金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镇财务室汇入护林员账户。
八、时间安排
(一)护林员选聘工作(2018年12月20日前)。
1、按照《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分配表》安排(详见附件1)。完成全镇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2、对公示期满符合评定聘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收集相关个人信息,12月20日前,填写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信息表(详见附件6)上报至自治县林业局汇总,电子版发至自治县林政站(邮箱:bmlz.good@163.com)。
(二)护林员管护协议书签订工作(2019年1月5日前)
1月5前,将本镇实施方案、《巴马瑶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申请审批表》(祥见附件3)、《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劳务协议书》(祥见附件5)和《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信息表》(详见附件6)纸质材料各一份交到自治县林政站备案。
(三)护林员管护费发放工作(2019年1月—2019年12月)。生态护林员月管护费由镇林业工作站列好发放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每月底前交到镇财务室,汇入护林员账户,途中护林员有变更的按实施细则更换,护林员管护费账户有更改的,给予备注。
九、效益评价
(一)生态效益。通过聘请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能有效地制止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能对森林病虫害及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第一时间汇报及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经济效益。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1万元测算,年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30万元,实现30户贫困户脱贫。
(三)社会效益。通过聘用生态护林员,解决一部分社会就业压力,贫困户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加快我镇脱贫攻坚步伐,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十、附则
镇人民政府及镇林业工作站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反映生态护林员选聘有关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任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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