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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70人公告

2019-07-30 14:14:5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红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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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7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详见各单位(县市)报名及面试工作安排。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2019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提升我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请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0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相关材料如实填写《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详见各单位(县市)报名及面试工作安排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地点:详见各单位(县市)报名及面试工作安排

4.报名方式: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和考察。

1.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2.考察。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市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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